第一页 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主要职能: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
2、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
3、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4、在维护和执行党纪中,实施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
市监察局主要职能:
1、监督检查国家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
2、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调查处理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
4、受理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
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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