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专利咨询和专利纠纷调处科技进步奖的 申报、推荐程序 |
1、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书必须填写的内容:
(1)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名称;
(2)发明或实用新型所属技术领域;
(3)就申请人所知,写明对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理解、检索、审查有用的背景技术,并且引证反映这些背景技术的文件;
(4)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目的;
(5)写明要求保护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使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并能达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目的;
(6)发明或实用新型与背景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有益的效果;
(7)有附图的,应当有图面说明;
(8)详细描述申请人认为实现发明或实用新型的最好方式,在适当的情况下,应当举例说明,有附图的,应当对照附图。
2、专利纠纷调处
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调处专利纠纷时应递交请求书正本一份,并按被请求人人数提供副本。
请求书应写明下列内容:
(1)请求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2)被请求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姓名、职务;
(3)请求调处的具体要求、事实依据和理由。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