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事承诺
(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及海南经济特区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法律法规,从快从优为投资者创造良好的登
记注册软环境。
(二)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举止文明、热情服务、平等对待投资者;公开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年
检的程序、条件、提交材料及收费标准,明示办事结果。
(三)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戚或朋友办理人情照或年检,不受理本局机关干部职工及无代办证人员办理执
照或年检。受理人员受理材料后,按到达申请先后顺序,集中将档案材料报送领导审批。内部实行封
闭流水作业,不得由企业自带材料送审。
(四)接待投资者推行首问负责制,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办,首问必果,咨询一次性详细、全
面、准确地告知其办理项目的条件及提交的材料和办事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