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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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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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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 事 程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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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材 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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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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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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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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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 |
1、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申请报告;2、主管人员受理;3、实地考察、审查;4、核准后发申请表填写报批;5、开具证明购置设备;6、指派有安装资格的施工单位安装;7、安装完毕后,审核合格颁发许可证。 |
1、申请报告书;2、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表;3、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4、站址及设备、器材资料清单;5、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证件;6、有线电视系统管理制度。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
1994年2月3日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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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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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 |
1、申请单位提交申请报告;2、主管人员受理;3、实地考察、审查;4、核准后发申请表填写报批;6、拟定审核意见报省厅审批。 |
1、申请报告书;2、接收卫生传送的境外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表;3、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4、站址方位材料;5、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证件;6、有线电视系统管理制度。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
1994年2月3日广播电影电视部令第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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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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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社区有线电视系统许可证》和《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 |
1、申请报告;2、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证明;3、主管人员受理;4、实地考察、审查;5、核准后发申请表填写报批;6、开具证明购置设备;7、指派有安装资格的施工单位安装;8、安装完毕后,审核合格,颁发许可证。 |
1、申请报告书;2、社区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证明;3、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申请表;4、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5、站址及设备、器材资料清单;6、经培训合格的专业人员证件;7、有线电视系统管理制度。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
2001年12月11日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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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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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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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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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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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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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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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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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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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市场:1、歌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2、文化经营许可证。 |
1、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报告和申请表等有关文件、资料;2、主管人员受理;3、实地考察、审查;4、核准;5、主管领导审批;6、颁发;7、告知相关部门。 |
1、申请审核报告;2、娱乐场所申请审核登记表;3、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4、场所设备、器材资料清单;5、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安全鉴定书;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7、消防部门下达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
每证40元,电子游戏(有奖),管理费按每月收入额3%,电子游戏(无奖)每月每台10元,在各镇经营的收5元。 |
琼价费字[1993]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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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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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像市场: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
1、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报告或申请表等有关文件、资料;2、主管人员受理;3、实地考察、审查;4、核准;5、主管领导审批;6、颁发。 |
1、申请报告;2、拟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证明;3、经营场所使用权材料;4、验资证明;5、经营管理制度。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
每证40元。管理费每月60元,在各镇经营的收30元。 |
琼价费字[1993]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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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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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市场:当项印刷许可证。 |
1、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报告或申请表等有关文件、资料;2、主管人员受理;3、实地考察、审查;4、核准;5、主管领导审批;6、颁发。 |
1、申请报告;2、拟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证明;3、经营场所使用权材料;4、验资证明;5、经营管理制度。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
每证40元。 |
琼价费字[1993]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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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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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出市场:营业性演出证。 |
1、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报告或申请表等有关文件、资料;2、主管人员受理;3、实地考察、审查;4、核准;5、主管领导审批;6、颁发。 |
1、申请审核报告;2、组织机构和章程;3、演职人员的资职材料;4、场所设备、器材资料清单。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
每证40元。管理费临时演出按每场门票收入总额5%。 |
琼价费字[1993]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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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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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
1、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报告或申请表等有关文件、资料;2、主管人员受理;3、实地考察、审查;4、核准;5、主管领导审批;6、颁发;7、告知相关部门。 |
1、申请审核报告;2、互联网申请审核登记表;3、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4、场所设备、器材资料清单;5、经营场所房屋产权证明和房屋安全鉴定书;6、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7、消防部门下达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
每证40元,管理费,每月每台10元,在各镇经营的收5元 |
琼价费字[1993]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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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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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市场:文化经营许可证。 |
1、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报告或申请表等有关文件、资料;2、主管人员受理;3、实地考察、审查;4、核准;5、主管领导审批;6、颁发。 |
1、填写申请审核登记表;2、法定代表人和主管人员的有关证明材料;3、场所设备器材、资料清单;4、房屋使用证明。 |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答复申请人;不予批准的,说明理由。 |
每证40元。管理费台球每月10元,在各镇经营收5元,健身室每室每月40元。 |
琼价费字[1993]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