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索引号:00001434968728705-1/2018-01282 分  类: 发文机关:儋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6年07月2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6年07月25日 时效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海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儋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儋州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由儋州市政府办公室综合各镇人民政府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公开信息的基础上编制而成。《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411日到20141231日止。

《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 danzhou. gov.cn)上下载。如对《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儋州市人民政府政策研究督查室联系(电话:23831315,电子邮箱:danzhouduchashi@126.com)。

一、概述

儋州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和《细则》,以完善机制为核心,以规范内容为重点,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

市政府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一是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界定工作。建立全市行政机关公文直通车制度,公开属性标识为主动公开的公文将实时进行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加大保密审查力度,确保公文公开的准确性。二是推进我市市政府直属单位和乡镇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和完善市政府直属单位、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构建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提供政府信息 “一站式” 公开服务。三是建立健全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信息公开制度。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统一公开专栏目录,统一公开内容形式,扎实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务接待、会议培训、节会庆典、办公用房等信息公开。四是加大《条例》实施前政府信息的清理力度。继续清理《条例》施行前形成但没有移交档案馆的政府信息,以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为重点,分时段、有步骤地实施公开,力争2015年年底前完成所有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

(二)加强平台和渠道建设。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开发 “信息公开专栏” 客户端,搭建移动服务平台,为手机用户提供更人性化的政务信息延伸服务。并进一步做好社会关切事项的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澄清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对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回应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 “官谣”现象。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要求,做好财政资金使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1.推进财政资金使用信息公开。20144月,向全市各预算单位印发了《关于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一级预算单位在4月底前在儋州政务网财政公开专栏公开本单位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同时为确保公开工作顺利进行,要求各单位遵循“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应急预案。430日,市政务网公开了我市2014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以及财政系统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65家预算单位相应公开了201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9月18市政务网公开了儋州市2013年度财政总决算,930日,除涉密以及明确暂不公开的单位外,我市83个部门(单位)在市政务网上或本部门的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部门201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按时完成决算公开工作。关于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我市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打造审计精品,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做到能公开的尽量公开,逐步扩大审计公开力度。2014年我市共发布审计公告4次,现场公示审计结果1次。通过逐步公开审计结果,有效提高审计透明度,提高社会公众对审计情况的了解,推进审计工作深入发展,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

2.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征地信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在征地报批前,我市按照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征地“两公告一登记”,主动将拟征收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土地现状的调查结果等内容及时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相关单位,并在征地报批后,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单位、建设项目、土地用途、征收土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征地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等在被征地农民村务公开栏和明显位置进行公告。同时,在“两公告一登记”的基础上,对被征地块每户村民地上附着物的数量、种类、规格、执行补偿标准都进行公示,并建立了征地信息查询机制,方便群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接受群众的监督,切实保障了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二是深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公示规定》公示拆迁信息。公示丈量拆迁房屋及建筑物信息372条,就房屋的权属、区位、建筑面积、构筑物等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安置户户籍信息公示200条,将拆迁涉及的安置户户主、人口、家庭成员名单等详细情况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房屋及建筑物评估信息公示372条,要求评估机构将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拆迁补偿结果信息公示372条,分户补偿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三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全面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建立完善了《儋州市保障性住房退出管理办法》等保障性住房分配管理制度,对保障性住房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共清退不符合续租廉租房条件对象4户。对保障性住房申请实行了社会或单位公示、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公示、市政府网站公示的“三榜”公示制度;并设立了专门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主动公开采购与招投标信息,确保财政性采购资金在阳光下运行。今年我市在省财政厅网、市政务网累计发布了24条政府采购信息。五是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深化项目审批、核准、监管、招标、投标等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要求,敦促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设备材料的招标,其招标公告、评标结果等信息必须在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在指定的媒介上予以发布。截至12月底,我市共计公开受理招标事项核准115个,招标金额共计268069万元。

3.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我市采取设立LED(电子显示屏)、公开栏、公开牌职工会、职代会以及市政务网等进行公开。目前,全市各卫生院均采用LED,公布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市人民医院为了让病人明白看病,放心消费,坚持了住院费用清单制,由医务人员每日送到病人手中;在门诊建立了各种费用收费目录,病人可以对药品价格、检验、放射、功能等各项收费标准进行查询。二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我市积极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信息等,做好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2014年分两批次公示149名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资金专项补贴流程,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利用滚动显示频播放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分析信息发布工作。三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重点推进城乡低保信息,包括低保标准、申请审批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公开。满足了公众知情办事、行政机关高效办公、领导科学快速决策、公众部门有效监督等四个方面的需求。实现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网上办理、网上监督、政民互动”的目标。

4.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加强环境信息公开。主动在市政府政务公开栏公开的环境保护节能信息、在省工信厅网站公开淘汰落后产能信息。二是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下发了《关于统一委托中介机构对市属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的通知》、《关于做好2013年度市属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审计的通知》、《关于做好201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编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儋州市国资委监管企业2014年度经营业绩财务考核指标的通知》,并主动在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公开,同时要求做好国有企业财务审计工作、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及编制工作和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实施工作。三是深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通过政务网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系统政府门户网站,按时按量公开药监动态、通知公告、服务指南、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在市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对外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审批项目、审批依据、审批对象、审批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收费标准。窗口共接待群众咨询2586人次,发放各种资料3128份,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申请889件,核发582件;受理药品零售企业许可申请100件,核发100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共向社会发布政府信息90余条。四是推动信用信息公开。搭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取消年检实施年报制度,将巡查转变为抽查,由处罚转变为约束,并实行“黑名单”制度。同时,制定硬性的制裁措施,加大失信成本,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四)加强载体建设,不断优化信息服务。

一是不断完善儋州政府网站建设。儋州政务网自2013年改版以来,通过2014一年的建设与优化,进一步规范了栏目设置,使各板块功能更加清晰,栏目设置更加有序,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拓宽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透明度,有力地促进了“阳光政府”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在原有十家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增设了市信息公开重点单位及各镇的信息公开专栏。同时开通了市行政职权公开专栏,举办了这两个专栏的专项培训并在会后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专栏信息。2014年政务网站点击量累计 217万人次,全站公开信息共10195条(包含新闻类)。

二是加强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促进政务服务行为规范化。修订完善了《中心运行管理办法》、《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编制了《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手册》,明确窗口工作人员职责,规范窗口办事程序,用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促进政务服务的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市政务中心各审批办初步完成了300余项审批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审批服务事项规范及时间责任追溯矩阵流程标准化的编写工作,以及10项基础标准的初步编写。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决定,今年以来,市政务中心会同市编办、市法制办对全市45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再次清理。此次清理工作,共清理确认政务服务事项460大项711子项,其中行政审批(含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74大项415子项,管理服务事项186大项296子项,与2012年清理工作相比,清理单位增加8个,总事项减少10项,其中行政审批减少30.5%。截止12月底,市政务中心共受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9453件,办结39728件,按时办结率100%制定行政审批权力清单。以制度和信息化手段为支撑,将行政审批权力和行为关进制度和科技的笼子。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基础上,根据《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的编码规则和《海南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编制了《儋州市2014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对每一个事项(含大项和子项)进行了统一编码,事项编码是行政审批事项的唯一标识,1112日正式实施。该目录作为部门行政审批权力清单,按照《海南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实行目录管理,目录之外的事项不得实施审批或变相实施审批。按照全省建设“一张审批网和一套审批系统”的工作部署,《儋州市2014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将作为我市行政审批系统目录清单,凡未编入行政审批系统的审批事项不能受理和审批。我市行政审批系统已于12月试运行。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按照《海南省行政审批业务标准规范》有关规定,清理的460项政务服务事项按照即办件、承诺件、上报件不同类型分别绘制了审批流程图。印制了儋州市政务中心各审批办《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不予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延期通知书》等材料,各审批办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群众申请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出具有关告知材料,明确一次性告知群众办理事项的所需材料、办结时限等信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设施,安排专人负责各单位提交的公开查阅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归纳整理,全面满足群众查询需要。通过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政务中心组织机构、岗位设置、三公经费以及服务窗口电话、工作人员出勤考勤、群众评议等内容,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手段。12月份起试运行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健全完善了行政审批程序、网上公开、网上监督等机制,政务服务工作切实做到了规范有序、公正透明、高效协调。注重发挥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及新闻媒体的作用,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确保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是加大市图书馆查询点建设力度。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和服务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原件)的接收、登记、造册、入藏工作。2010年开始,市图书馆认真开展政务公开查询点标准化建设,开始接收市公安局、财政局、税务局、文体局、气象局、交通局、社保局、民政局、审计局等41家单位现行文件资料142件。确定人员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及其它单位政务公开原始资料,按单位按时分类归档,并在三楼综合阅览室设置了相关公开信息的查阅点和受理点,面积约100平方米左右,阅览座席40个,设有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等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咨询、打印、复印等服务。年计划接待读者约10000人次,为现行公开文件利用和查询提供平台。2014年,查阅检索点共接待公众查询420余人次,公众自助查询未统计在内。查阅的对象,主要有学生、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保险销售人员、伤残人员等,多属社会保障需求较高的人群。他们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与社会保障有关的政策法规、政府工作动态与决策信息方面,如:农业补贴政策与措施、城市规划、社会保险等方面,大多关乎民生问题。

四是加大市档案馆查询点建设力度。2014年,接收市农委、公安局、住建局、海洋局、工信局、民政局、发改委、旅游局、教育局、商务局、质监局、财政局、环卫局、计生局、卫生局、物价局、农发办等单位现行文件和资料800余件。确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及其它单位政务公开原始资料,按单位按时分类归档,制定政务公开信息查询指南,设立查询点,并对各报送单位进行耐心指导、督促和答疑,按时向市政府政策研究督查室递交《各单位政务公开材料报送情况表》,进一步促进各单位及时送交政府公开信息,掌握中心信息利用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至20141231日,我市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195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1573条,其中,组织机构简介24条,综合政务333条,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74条,财政、金融、审计122条,国土资源、能源225条,交通、工业、信息化17条,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71条,商贸、海关、旅游52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72条,城乡建设、环境保护173条,科技、教育128条,文化、体育、广电、出版17条,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101条,劳动、人事、监察26条,公安、安全、司法60条,民政、扶贫、救灾39条,其他39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开通市直各单位、乡镇政府在线依申请公开渠道,实现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受理、答复、查询受理结果等工作。建立在线依申请公开监测机制,共享全市统一的电子监察平台信息,加大对全市在线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情况的监测力度。截止20141231日,全市通过“儋州政务网”受理的依申请公开申请1件,已答复完毕。

四、复议、诉讼等情况

    2014年,我市尚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接到行政诉讼1件,市政府已履行相关职责,但申请人至今未向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从总体来看,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审批类型仍未完全透明公开。1112日至1121日,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市编制办、市信息中心对全市拥有行政权力执行的34个单位进行了第二阶段的网上检查验收工作,均存在大部分单位的审批类型仍未完全公开问题。比如,一些单位政府信息内容没有及时公开。

下一步工作,我市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力度,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梳理职权目录,加大监督力度。二是纵横比对各兄弟市县的行政职权公开情况,不断完善和规范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大载体建设力度,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加大儋州政务网建设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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