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68728705-1/2019-00022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儋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9年03月1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9年04月24日 时效性:

儋州市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18年,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2号)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建设法治儋州为目标,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有力促进儋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力助推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部署安排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将我市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市政府常务会议多次进行集中学法,听取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各单位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年初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会议,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进行分解,强化日常检查和考核,与市政府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有机衔接,把法治政府建设融入到日常的管理和服务之中。市政府将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于2018年第一季度向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常委进行报送,市各单位和部门将年度法治政府工作报告按时向市委市政府进行报送。我市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常务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法制办、市编委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多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全力以赴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把好法律关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明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重要会议需要法制部门列席,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和拟签订协议合同均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把关。聘请海南威盾律师事务所、海南林源律师事务所、海南京园律师事务所、海南为先律师事务所、海南方圆律师事务所等律所作为市政府的法律顾问。2018年市法制办会同律师顾问共出具法核意见书85份、法律意见书91份、意见反馈75份,为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各类重大活动等提供法律意见,有效防范重大行政决策违法违规现象发生。督促全市各职能单位落实聘请法律顾问,共有18个行政机关单位聘任了133名法律顾问。全面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推进全市16个镇292个村(居)法律服务在农村全覆盖,实现村(居)自治管理法制化。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各项重大行政决策均要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加大重大决策信息公开,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广泛听取民意、集中民智、充分扩大公众的参与度,特别是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同时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行政决策科学性。    

(三)加大普法及学习培训,提高法治意识落实《儋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督促全市各职能部门、各镇把法律知识列入重要学习内容,推进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机制。2018年全市各职能部门自行组织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153次,2000多人次参与培训。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法制宣传。在儋州市电视台、《今日儋州》开设《司法之窗》《法治热点》栏目,在市直办公大楼及中心大道设立普法电子显示屏,在各镇、城市主干道公交车站设立普法宣传栏,宣传法律知识。组织全市行政执法单位,采取法律集市、调声山歌等形式开展大规模宣传、咨询活动,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18年,举办各类法制宣传活动86场次,出动宣传车20辆110人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资料13万份,悬挂横幅120幅,提供法律咨询4000多人次,受教育人数13万多人次。依托镇司法所、中心法庭加强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宣传教育机制,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把化解矛盾纠纷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到了调处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四)强化源头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海南省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登记规定》要求,严格把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备案各个环节,切实提升制度建设水平。市法制办先后审核《儋州市农民小额贷款贴息工作实施细则》《儋州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补助奖励金管理办法》《儋州市特色产品营销奖励暂行办法》等一批事关我市经济发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18年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有12件,这些文件通过儋州广播电视台、儋州政务网、《今日儋州》进行公开,并由市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核后向省政府申请备案,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达100%。按照省政府部署,组织开展对涉及民营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设定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该废止的坚决废止,该修订的及时修订,为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扫清制度障碍。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开展全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重新确定我市保留的市级行政许可事项为150大项261子项,公共服务事项126大项229子项,部门内部业务管理事项19大项26子项。建立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涉及职权清理的56个部门共登记行政权力事项3511项,在责任清单部分,共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制度313项,登记公共服务事项201项,这两个清单均在儋州政务网发布接受监督,明确法律法规授权政府部门的权限、责任范围和办事流程。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将改革前的串联分步审批变为改革后的并联同步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总体审批时限压缩为95个工作日,路网建设项目总体审批时限压缩为95个工作日,社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总体审批时限压缩为45个工作日。推进市、镇、村三级便民体系建设,应用“海南省行政审批系统”,实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覆盖我市42个市级审批部门、16个镇、16个农场居、275个村(社区),实现全省互联互通,信息共享,2018年全市“不见面审批”事项比例提高到85.47%。实行整合16个政府部门的24项涉企证照事项的“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精简优化企业开办时间,将企业登记、印章刻制、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缩短至5个工作日。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共有57项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清理取消、合并各种证明、申报材料134项,保留的证明事项71项。推行“互联网+招标采购”,建立完善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联网(子)平台建设,实现与省级平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我市和海南西部市县提供资源交易服务。

(六)建设“规范财政”,提高依法理财水平依法理财是建立法治政府和法治财政的必由之路。加大税务检查工作力度,严肃处理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加强申报与欠税管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及时落实中央和省级取消、停征和免征非税收入项目的文件精神要求,更新并公开《儋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儋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督促相关执收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切实为企业减轻负担。大力实施财政扶持产业发展政策,制定《支持新建大型商业综合体、酒店及写字楼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举办儋州热带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会财政扶持政策》等产业扶持政策,吸引更多企业到儋州投资兴业。修订《儋州市扶贫驻村工作人员待遇保障办法》和《儋州市扶贫驻村工作队经费保障管理办法》,规范驻村工作队经费使用管理。推进全市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全市67家预算单位在儋州政府网上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内容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款级科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财经法规,简化政府采购流程,完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有效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文明公正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对全市各职能部门执法人员进行清理,编印《2018年执法资格考试相关法律汇编》500册发放学习,组织全市执法人员293人参加省法制办举办的执法资格(公共法部分)考试,全市有95名行政执法人员获得行政执法证件,对12名执法人员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动态化管理。对全市各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加大督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通过采取以查代训、以会代训、发放学习辅导资料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海南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制定、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年度依法行政考评等相结合,规范自由裁量权的使用空间。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的意见》,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制定行政评议考核指标,坚持法定标准、依照法定程序,规范各类行政执法行为。

(八)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强化行政执法力度,重点打击规范违法建筑、河道采砂、非法养殖、社会治安、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强化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强打击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今年制定出台《儋州市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加强对“两违”巡查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多次组织市综合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委、各镇等多部门联合执法,陆续依法强制拆除那大镇尖岭脚65户违法建筑9850平方米、和庆镇罗便村28间违法建筑3360平方米、抱南村148间违法建筑22485平方米等。加强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市公安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等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共打击取缔45个临时性河道采砂场,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捣毁抽砂船只25艘,捣毁抽沙泵28台,扣押蓄电池20个,责令所有非法洗砂场和堆砂场一律依法关闭,规范整顿河道采砂。加强打击危害海洋生态环境行为,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和国家海洋督察组反馈意见,市环保局、市国土、市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等7部门联动执法,共拆除非法养殖池及附属构筑物478个,拆除面积累计54.82万平方米,多举措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市食药监局强化日常巡查监督,有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严厉打击“四品一械”领域违法犯罪行为。2018年共抽样检查9233批次,受理行政审批2925件,处理投诉332宗,立案查处188宗,罚没款累计1843934元,移送公安案件3宗。持续加大打击电信网络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抓获及协助外地公安机关抓获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一批,打掉地域性犯罪团伙一批,缴获大量赃款和大批作案工具,我市电信诈骗案件得到明显遏制。

(九)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借助建设法律公共服务平台契机,把法律援助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主要服务窗口,整合司法资源,多方面解决困难群众的援助需求。今年开展“法律援助进农村(社区)”“法律援助进学校”“绿岛法援—助力脱贫攻坚”“为农民工维权 讨薪在行动”“关爱残疾人 法援在行动”等法律援助专项活动。认真做好“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农民工”等“五类”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服务,重点围绕“农民工讨薪”、“企业员工讨险”等群体性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安排律师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对来电来访群众咨询进行专业法律解答。2018年共为108名农民工、23名老年人、156名妇女、326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或争取经济利益258万元。建立“儋州市残疾人法律维权”微信工作群,通过微信群为残疾人解答法律咨询228人次,成功受理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件12件,多方面解决困难群众的援助需求。

(十)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预防矛盾纠纷和法制宣传教育的功能,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着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诉讼之外,有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共建立各类调解组织325个,其中市级调解委员会1个,镇调解委员会16个,村调解委员会231个,居调解委员会60个,企事业调解委员会1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1个。建立木棠、中和、白马井、那大、雅星5个人民调解联动工作片区,每个片区与律师、法律事务所结对开展工作。全市共配备调解员1755名,其中镇调解员155人,村调解员1203人,居调解员314人,医疗调解员6人,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生力军。2018年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869宗,调处率100%,调处成功846宗,成功率97.3% 。防止群体体性上访1件20人次,防止民转刑1件2人次。在调解中对不能调处的,均依法引导、分流到正当的处理途径上,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十一)加强行政复议诉讼,提高依法行政能力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内部监督作用,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2018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6宗,立案受理35宗,不予立案1宗,已审结24宗,处理情况为:撤销2宗、维持11宗,驳回3宗,终止5宗,确认镇政府行政行为违法3宗,另外有11宗正审理中。认真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18年以市政府作为被告且收到行政判决书案件总数是149宗。除7宗涉及发回重审案件尚未裁判、移送管辖外,其他142宗均有明确判决结果,其中,胜诉案件(含撤诉案件)72宗,胜诉率为50.7%;败诉案件70宗(含无偿收回闲置土地案58宗,占案件总数40.85%),占案件总数49.3%。全市各级行政机关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依法出庭应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18年典型行政案件有儋州永航不锈钢有限公司诉市政府行政赔偿案、儋州市海洋公司诉市政府及市国土局收回国有土地行政赔偿案、儋州惠安庄园开发有限公司诉市政府确认拍卖合同无效案、洋浦久荣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追加市政府为被执行人案件等。其中,儋州永航不锈钢有限公司诉市政府行政赔偿案,索赔11.5亿元,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市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专家学者和律师顾问认真应诉,最终取得胜诉。对于每一起案件,市政府都尊重并积极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树立法治诚信政府良好形象。

(十二)落实《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情况对照《实施纲要》和《实施方案》要求,涉及市县政府2018年底前需完成的工作任务主要有六项,分别是:行政事业单位权力清单的制定公布工作、取缔没有依据的行政事业收费及收费基金项目、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布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经查,上述六项工作任务中,除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处于筹建状态中外,我市基本上都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相关上级单位的统一部署要求,按规定开展并完成其他五项改革工作任务。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问题有:一是学习贯彻落实《实施纲要》还不够深入全面,未建立行之有效的配套长效机制;二是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在人员配备、办案条件保障、办案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单位依法履职还不够到位,行政执法水平不够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三、2019年工作计划

2019年,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海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为重点,认真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助推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深入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督促全市各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实施纲要》,以《实施纲要》《实施方案》指导推进本单位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加大普法学习宣传,举办专题培训班,不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要求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学好宪法以及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知识。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明确市政府制定的规范文件要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全市各机关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要向市法制办报备,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及信息查询系统,强化科技装备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强化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力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执法标准和执法程序。   

(五)重视行政复议诉讼工作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落实聘请律师顾问制度,继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督促梳理排查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漏洞瑕疵及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整改,强化行政执法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坚持“实体和程序并重”,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

(六)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推进“放管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最大程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可,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的范围,最大幅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19年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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