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29
各镇党委、政府,市直机关、企事业各单位,驻市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的通知》工作要求,为科学高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将做好防控工作当成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合理应对、依靠科学、有序有效、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等措施,切实履行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以实际行动、实际成效,有力有效防止疫情扩散、遏制疫情蔓延,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这场硬仗。
二、凝聚全市合力,全力以赴做好各项防控工作
(一)全面集聚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力量,筑牢联防联控保障防线
1.完善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按照省Ⅰ级响应应急处置机制安排,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顺畅高效的领导指挥体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和监督管理等各项举措,切实做好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的防控工作。
2.加强属地防控。各镇、地方农林场要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基层党员和村(居)小组长的作用,强力推进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好辖区内人员往来情况精准摸排工作。要严格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对每天出入村镇、楼栋人员信息登记到位,并做到每天一报。对在重点疫区有居住史和旅行史来儋人员流感样症状加强筛查,科学规范有序组织居家隔离观察人员行为,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转运需要集中观察及接受健康服务管理人员。要取消各类大型公共活动,加大对人群密集公共场所的预防性消毒和通风工作力度。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清除卫生死角、“四害”孳生地,保证群众居住环境清洁卫生。
3.狠抓防控重点环节。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综合协调,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林业、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住建、旅文等部门的联动协作。要全面实施交通检疫,对所有来往人员进行体温筛查,并对重点疫区人员登记造册,一旦发现相关病例,就地隔离并及时报告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商场、公园、电梯等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消毒和环境清洁,所有公共场所和营业商家服务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要加强市场监管,强化活禽市场管控,严禁野生动物交易,做好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要加强社会管理,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保供稳价工作。要做好各种应急物资和力量的储备工作,重点做好防护物资、消杀药械、急需药物等调配和储备。要强化医疗废弃物全过程管理,防止二次污染及传染。要注意关心、照顾、保护好专家和一线医护人员,配足服务力量,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患者救治工作。
4.加强舆论引导。宣传部门要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公开透明,积极指导各类新闻媒体统一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充分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准确、客观发布疫情及防治工作信息;广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提示公众做好自我防护。同时,网信部门要加强对疫情相关舆情收集,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澄清不实传言,严肃处理造谣生事、擅自发布虚假信息行为,避免群众产生恐慌情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全面动员社会团体和组织力量,做好人群集聚场所管控工作
全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要建立健全防控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落实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按照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
宾馆、旅店等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单位要如实对旅客姓名、来源地、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登记,发现重点疫区来儋旅客时,要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指导采取相应防控措施。旅客应积极主动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三)全面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强化群防群控力量
要加强公共卫生防疫和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动员全市人民群众尽量少外出、不聚集,注意勤洗手、戴口罩、讲卫生,过年期间不探亲访友和聚餐聚会,不去已有疫情的地区。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服从政府部门开展的防控工作,依法接受卫生健康部门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从重点疫区返儋、来儋人员,以及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要自觉居家观察14日,每日向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报告健康状况,配合当地镇政府和医疗服务机构管理。同时,在儋期间尽量居家生活,不要外出,或在本小区活动,如因特殊原因需外出,要向所在镇政府报备同意。当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时,要立即到就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配合医务人员对自身健康等状况的询问。
三、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压实各级责任
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工作,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态度坚决、工作文明地开展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联防联控,确保疫情防控职责履行到位,做到各负其责、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要领导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取消关键岗位人员休假,确保人员到位、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瞒报、缓报、谎报。要加强督查督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在疫情防控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值班电话:0898-23322867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急值班电话:0898-23326212
市应急指挥中心电话:0898-23397802
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定点救治医院:海南西部中心医院电话:0898-23319262;市人民医院电话:0898-23332143
中共儋州市委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7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