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22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不准闯红灯;不准逆向行驶;不准争道抢行,要走辅道······”9月21日,我市统一开展建成区文明交通大行动,各“一创两建”包点单位、那大镇及23个社区(村、居、农场),各行业主管单位对我市城区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对过往电动车、摩托车辆张贴《摩托车、电动车十不准》进行文明劝导,进而促进我市国家卫生城市的各项创建工作开展。
“‘门前三包’要做好,尤其要注意敦促市民有序停放车辆避免造成交通拥堵。”那大镇新生街解放社区工作人员与市公安局的民警一同开展文明交通大行动宣传工作。
“不仅电动车司机要佩戴安全头盔,乘车人员也要佩戴安全头盔。另外,未成年也不允许驾驶电动车,更不允许超载行驶。”在中兴大道和兰洋路的十字路口处,民警正在对过往的摩托、电动车张贴《摩托车、电动车十不准》,还拦下一辆超载的电动车,在民警的安全教育下,三名学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将按照相关规定安全出行。
“此次文明交通大行动,主要在主干道路口区域开展引导劝导和宣传工作,进一步强化市民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市公安局副局长许青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以“一创两建”文明交通大行动为抓手,以整治和教育并举,持续开展推进不文明交通行为的整治,尤其是要落实好《摩托车、电动车十不准》,进一步改善群众出行的交通环境。
据悉,文明交通大行动的重点路段有: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主要十字路口以及城区严管街;重点区域为:汽车总站、那恁街夜市;红旗、军屯、中兴、六合、万福临时市场;市人民医院、西部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和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行动的内容为:整治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确保车辆按位停放、朝向一致、靠右停放;整治和劝导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现象;整治和劝导两轮车不走辅道、不靠道路右侧行驶现象;张贴摩托车、电动车“十不准”车贴等内容。(记者王家隆 编辑符丽曼)
民警正在引导电动车走辅道。
工作人员正在对车辆粘贴。
民警正在教育未成年要遵守交通规则。 记者 王家隆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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