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3
据《今日儋州》消息 近日,市“一创两建” 指挥部下发《儋州市建成区空闲自建房用地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即日起,全面整治建成区空闲建房用地,着力改善市建成区范围内空闲自建房用地环境卫生“脏、乱、差” 现状,创建良好人居环境,助推“一创两建”工作。
《通知》要求:市建成区空闲自建房用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摸清市建成区空闲自建房用地底数,建立空闲自建房登记台账并分类归集,交由所属社区负责日常巡查、监督,联合包点单位对“脏、乱、差”空闲自建房用地实行监督,与土地权属人做好沟通、教育工作,灌输良好卫生意识,巡查要覆盖到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
《通知》明确管理范围:市建成区范围内所有空闲自建房用地,即东至中兴大道东段(兰优村东侧);东南至美爷桥北端,不含美爷桥;西至中兴大道西段雅拉河西岸的牙拉农场、牙拉小学的南侧,不包含广物雅典小区、儋阳楼、部分人民西路等;北至那洋公路与宝岛路交汇处,包含云月湖、四中、新居村、怡心花园二期等);此外包含2个镇办农场(牙拉农场、前进农场)范围内的空闲自建房用地。
《通知》确定整治时间和步骤:宣传阶段:3月底做好空闲自建房用地管理宣传发动工作。通过入街道、入户宣传等形式大力宣传开展空闲自建房用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形成“人人关心环境,家家参与管理”的良好氛围。
登记造册阶段:4月底完成建成区所有空闲自建房用地进行登记造册。
签订管理协议阶段:5月底前与登记造册空闲自建房用地名单的用地权属人签订环境卫生管理协议。
联合整治阶段:根据签订协议的实际情况,5月开始对建成区空闲自建房用地内的杂草丛生、污水横流、乱搭乱建、饲养家禽家畜、乱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开垦菜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形成常态化管理。 (记者韦雪梅 编辑李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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