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8
据《今日儋州》消息 11月13日至15日,那大镇开展依法拆除5宗违法占用农用地建筑大行动。由于领导重视、组织周密、措施到位、人员到位,此次行动已经基本完成。
领导班子高度重视
那大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这次拆违工作,成立了拆除工作总指挥部,总指挥由镇党委书记黎秀全担任,副总指挥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蒙毓贤担任,成员有羊荣耀(那大镇党委委员)、许友波(那大镇党委委员)、周儒武(那大镇副镇长)、赖莲梅(那大镇副镇长),主要负责协调指挥此次拆除工作。
相关部门紧密配合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市司法局、市卫计委、市公安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等单位部门积极配合行动。
参加此次拆除行动的人数包括市国土局5名、市执法局5名、市司法局2名(安排公证员,负责现场取证)、公安局警力20名、医护人员3名、水电各2名以及那大镇城监大队、联防队和各村干部共100人。
行动小组各负其责
那大镇拆除总指挥部下设9个小组,其中5个小组负责行动,政策解释组成员由镇国土所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政策解释工作;现场秩序维护组成员由镇综治办工作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现场的警戒和秩序维护,对现场突发事件和妨碍执行公务行为的应对处置;清场工作组成员由镇联防队及涉及村委会干部组成,主要负责拆除现场的疏散人员和清场及搬运实物工作,现场资料拍摄存档,对现场周边的群众劝导,保护现场的秩序稳定;现场水电组负责协调指挥现场停水停电安全工作;拆除工作组成员由城监大队全体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现场拆除和指挥。
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那大镇拆除总指挥部下设9个小组,其中3个小组负责保障工作:
医疗救护组抽调医疗救护车一辆、医护人员4名,负责现场医疗卫生救护工作;媒体宣传组负责做好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媒体宣传工作;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车辆、后勤保障及人员通知签到工作。
该镇在拆违过程中,对每一宗违建拆除都是依法进行。这些拆除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七条、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第三条、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
拆违基本完成
记者了解到,这次活大行动是落实2016年度土地矿产卫片(国家卫星监控拍摄的图片)执法监督检查整改工作而开展的。市政府和该镇决定全力完成整改,以便顺利通过海南省土地例行督察组的验收。
根据那大镇城监中队信息显示,截止11月15日下午,该镇此次行动共拆除违法占用农用地面积3800多平方米,5处拆除点已基本完成。(记者夏佟 编辑王竞)
图为拆违现场。 记者 夏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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