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29
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民办学校:
进入夏季以来,我市持续高温,正是多种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事件等安全事故进入高发期,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警钟长鸣。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及食品安全监管,全面防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市学校“三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各种传染病防控工作
高温季节,是学生(幼儿)手足口病、红眼病、水痘、流感等多种传染病的高发期。各级各类学校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1.每天学生上课前进行晨、午检,发现疑似病例,督促学生及时到医院检查,并做好登记和追踪。
2.加强各种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3.各中心学认真组织一年级老师和辖区幼儿园老师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院,做好手足口病等各种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的培训。
4.做好学生缺勤原因的登记及追踪工作。
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防公共卫生事故发生
高温季节,各类食品及原料极易腐败变质,容易引发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按照教育部、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狠抓各项法规、制度的落实。
2. 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加工操作间和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安全。
3.加强食品储存和加工流程的管理,严禁食用变质、过期食品,严禁生熟食品交叉感染,严禁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进入学校食堂。
4.加强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对地板、用具、餐具等进行严格的清洗和消毒,严禁使用没经过清洗和消毒的用具、餐具。
5.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校园商店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和管理,提高其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
6.加强学生饮用水管理,正确引导学生饮用开水,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免费为学生提供饮用开水。
7.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师生食品安全意识的提高。
三、加强学校(幼儿园)环境卫生整治
继续加强学校(幼儿园)内外环境卫生的整治,定时清扫,收集的垃圾当天清运,生活污水正确排放,防“四害”和灭“四害”一同并举,坚决清除病源体和截断病媒传播途径。
四、认真做好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救治和报告工作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应急工作预案,一旦发生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立即启动预案,并做好如下工作:一要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二要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三要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四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五要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绝不能以原因不明为由迟报或不报。违者,一经查实,将予以通报批评,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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