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5
现将我所对骆启昌土地登记审核结果(详见附表)予以通告,如对本通告的土地权利有异议者,请自该通告之日起1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我所提出异议的事实、理由和证据;逾期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所将报请上级部门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发证手续。
木棠国土资源管理所
2019年10月15日
序号 | 土地权利申请人 | 土地坐落 | 登记面积(㎡) | 土地用途 | 权属性质 | 使用权类型 | 登记类型 | 四至范围 |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
1 | 骆启昌 | 木棠镇春坡村委会春坡村 | 204.09 | 农村宅基地 | 集体 | 划拨 | 初始登记 | 巷道 | 空地 | 巷道 | 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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