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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9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有关五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原所长林映明未按规定及时立案问题。2015年1月至4月,市公安局东风派出所原所长林映明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该所共有152起案件未按规定及时立案,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 2016年8月5日,市纪委给予林映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林映明行政记大过处分。
二、新州镇政府计生办原负责人符样流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不符合条件人员被招录为正式教师问题。2012年,负责新州镇政府计生办工作的符样流对违反计生政策的牛有义计生情况进行审核时,未认真审核其婚育情况,就在该报表上作了“情况属实”的审核意见,并报市计生委审核通过,致使不符合条件的牛有义2013年1月被招录为正式教师。从2013年1月至2016年6月,牛有义共领取正式教师工资126377.87元,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10月25日,市纪委给予符样流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符样流行政记过处分。
三、市天角潭水利管养所会计曾学强工作失职导致工程资金被套取问题。2012年3月5日,市天角潭水利管养所蒲有喜与吕伟任签订造价为47930元的虚假水毁工程合同。同年7月23日,蒲有喜以虚假合同及虚假预算书要求会计曾学强拨付该工程款,曾学强没有按程序认真审核就拨付工程款,导致47930元工程资金被套取,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6月6日,市农委给予曾学强行政记过处分。
四、市商务局局长、党组书记董海峰因工作失职导致该局网站长期不更新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问题。2016年11月2日,“儋州市商务局”网因存在“首页面长期未更新”的突出问题,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通报为不合格政府网站,为我省唯一被抽查到的不合格网站,造成极坏影响。董海峰作为市商务局主要负责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其行为已违反工作纪律。2016年12月6日,市委决定对董海峰的违纪行为予以立案审查。
五、光村镇党委副书记周海、纪委书记苏智彬、安监所办事员王旭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光村镇不参加全市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评价工作问题。2016年11月7日至9日全市党风政风行风建设评价工作会议在市地税局召开,光村镇党委副书记周海、纪委书记苏智彬工作消极,措施不力,不正确履行职责,镇政府评价代表王旭未向市评价办请假缺席市评价会议,导致光村镇未能参加2016年全市党风政风行风建设集中评价工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海南省“庸懒散奢贪”行为问责办法》有关规定,2016年12月19日,市纪委对周海、苏智彬、王旭诫勉谈话,责令他们做出书面检查,对光村镇党委书记李圣贤、镇长许民进行约谈。
上述典型案件反映出我市个别党员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蒙受损失,损害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全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抓早抓小,对各种歪风邪气要敢抓敢管、坚决抵制,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级纪检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对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监督检查,对不干事不担事行为要严肃查处,强化责任追究,点名道姓通报批评,持续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工作责任心,主动担责,敢于所为,积极履职,确保本职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中共儋州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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