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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1-29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不干事不担事典型案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现将有关四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市国土环境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张青不正确履职导致非法采砂行为问题。2016年8月,张青在任市国土环境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其辖区内存在非法采矿采砂行为,接到群众举报后,未能按照职责采取有力措施,继续跟踪和制止洋家东村“油柑岛地”非法采砂行为,致使非法采砂行为持续至媒体曝光,根据鉴定、评估造成价值人民币149237元的国家矿产资源流失,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张青应负直接责任,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12月20日,市纪委给予张青党内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张青行政记过处分。
二、市商务局副调研员符维秀、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王慧不正确履职导致国家专项补贴资金被套取问题。2015年3月25日,市商务局副调研员符维秀和市财政局经济建设科科长王慧及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等4名工作人员组成验收组,对2013年市家政服务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在验收过程中,对为民公司所提供的验收材料没有认真核对,未发现材料虚假,让项目通过了验收,致使为民公司套取了共67500元国家专项补贴资金。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12月15日,市纪委给予符维秀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慧党内警告处分。
三、雅星镇政府副科级干部黎建成不正确履职导致国家造林补贴资金被骗取问题。2011年至2013年度,何必X、王大X等人先后冒用海胶集团邦溪分公司、龙江分公司和珠碧江水库管站种植的橡胶林伪造虚假申报材料进行申报,黎建成在未对这些申报项目造林的地块权属以及林木权属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便在《项目造林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申报的意见,致使这些虚假申报顺利上报市农委,共骗取了国家项目造林补贴资金139万元。其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12月30日,市纪委给予黎建成开除党籍处分。
四、光村镇农业服务中心职员陈汉雄不正确履职导致国家救助资金被骗取问题。2014年4月,光村镇新隆村委会里赤村养殖户杨万X以2013年台风影响造成其家庭养殖亏本为由,向镇政府民政助理陈汉雄反映并要求给予困难补助。陈汉雄没有入户调查,就将名单送镇分管民政工作领导签名,并盖上镇政府公章报市民政局领导审批,致使杨万X获取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共6000元。经核实,杨万X家庭劳动力充足,家庭平均月收入3000元左右,不属于困难救助对象,陈汉雄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016年12月15日,市纪委给予陈汉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违纪款6000元收缴国库。
上述党员领导干部被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纪委从严管党治党的决心和意志。在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我市仍然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宗旨意识淡薄,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尽的职责,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这种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侵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通报的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严守纪律底线。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对党忠诚、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做到为官有为、善作善为。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一个重点,对不作为、怠政懒政、不敢担当的要严肃问责。加大对典型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不断扩大震慑效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我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中共儋州市纪委
2017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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