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在道路交通违法查处和清理路边及公共场所僵尸车处理中依法扣留了以下88辆车辆(附车辆信息表图),其驾驶人、所有人或管理人一直未到我支队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等规定现予以公告。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有关凭证到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接受处理。逾期仍未接受处理的,我支队将依法对暂扣车辆给予处理。
特此通告。
儋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9月20日
交通违法处理车辆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