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职责


    市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主要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四个机关(下称四个机关)的行政后勤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行政股职责(电话:23320896)
1、根据上级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拟定机关后勤服务体制改革,制定机关事务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四个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和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财务管理。
3、负责四个机关国有资产(含固定资产和大型活动资产)管理。
4、负责四个机关主要会议场所的管理和服务;承办市四个机关领导交办的有关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后勤服务工作。
(二)综合管理股职责(电话:23323321)
1、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大楼、盐务大楼及原市委大院和绿园住宅区的规划建设及房产的分配、调整和管理;房屋、水电维修和所管辖住宅房改工作(本局行使四个机关房产的法人资格)。
2、负责原市委大院及绿园住宅区的绿化建设、环境、文化娱乐设施管理工作。
(三)车管股职责(电话:23326185)
负责审核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汽车的定编,负责四套班子领导和四个机关车辆的购置、维修、调配和管理。
(四)保卫股职责(电话:23326313)
负责维护市直机关办公大楼、盐务大楼及其周边的秩序和安全保卫工作。
(五)其他职责
1、负责对后勤服务单位进行业务指导。
2、承办市四套班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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