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职责 |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拟订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的实施细则和发展规划、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3、对全市国内外贸易行业实施行业管理。
4、分析国际经贸形势和本市进出口状况,向市政府提出对策和建议;执行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管理进出口商品目录。
5、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指导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管理;参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
6、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工作;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
7、贯彻执行国家赋予本市的对越边贸政策,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8、负责本市口岸的综合管理协调工作;检查督促口岸单位对出入境人员、交通工具、货物和行李物品进行监管及查验工作;负责口岸各单位对外工作之间的协调、处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检查处理。
9、拟定本市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市口岸开设、关闭调整的报批;指导监督本市口岸管理机构的工作。
10、负责对所属事、企业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1、指导全市内外贸行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12、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指导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和口岸管理工作。
㈡岗位设置与岗位职责:
1、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起草和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口传下达、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车辆、办公室设备管理和考勤、卫生、后勤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本局人事调动、财务、党务、信访、工会、计生工作;承办本行业的普法、培训工作;拟定全市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口岸管理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办行业统计、预测、分析、信息引导工作;负责对本局所属、本市所属国有内外贸企业的财务进行监督、审计。
2、市场运行管理办。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法规;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负责指导本市商业体系建设和大家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培育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拟定本市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拓城乡市场;指导流通企业改革;负责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指导报废汽车管理、散装水泥推广和再生资源回收工作;负责生猪屠宰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专项市场秩序的联合整治行动;督促落实本市各项整顿和规范市场的措施;受理群众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并督促整治成办理;负责督办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案件及大案、要案的查外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中的重大问题。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办。主要职责是: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的总体情况,定期向省商务厅和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执行国家吸收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管理规章;指导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规定的变更事项的审批或报批;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负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劳务人员出国初审和申报工作;组织申报全市使用国际无偿援助项目,监督检查受援项目的执行情况;负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联系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对全市外贸企业实施行业指导;负责统一协调和管理全市对越边境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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