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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资企业出口退税指南 |
1、申报出口退税稽核(5个工作日)
⑴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普通发票;
⑵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⑶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
⑷盖有海关验讫章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⑸出口企业自制的出口商品销售发票;
⑹《出口货物退税汇总申请表》、《出口货物退税申请明细表》、《出口货物退税进货凭证申请明细表》;
⑺退税专用电脑软盘;
⑻《代理出口物证明》。
2、申报出口商品贴息(于月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报送)。
《出口商品贴息申请》和《分录表》
3、加工增值出口业务(3个工作日)
⑴享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有效证件(批文、资格证书、确认书);
⑵固定加工场地或委托加工场地(含工商登记、税务登记证及其基本情况);
⑶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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